對多數供應商來說,「裝箱單與商業發票差別」這個問題本身就問偏了,因為這兩份單據不是同一份文件的兩個版本。一份是錢的單據,一份是貨的單據,它們共用的五個數字——件數、嘜頭、淨重、毛重與材積——由四方各自去讀,而每一方擋貨的理由都不一樣。
以下是逐欄位的歸屬對照表、一段可以直接抄走的裝箱單區塊,以及在單據送到海關關員手上之前就先攔住不一致的核對方法。
裝箱單與商業發票差別:兩份單據各管什麼
商業發票說明賣了什麼、賣了多少錢:它確立價值、原產地與稅則分類,海關據以核估稅款,買方據以付款。裝箱單說明貨是怎麼包裝的:多少件、打什麼嘜、各重多少、佔多少材積,這批貨才搬得動、裝得上、點得清、驗得了。
這個分工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美國海關法規其實從來沒有要求過裝箱單。《美國聯邦法規》第 19 編第 141.86 節列出發票必須包含的內容——其中第 (e) 款要求「每份發票必須以足夠的細節載明每一個個別包裝件內所裝的貨物」。裝箱單之所以存在,只是因為沒有哪個出口商願意把 40 箱的明細印進商業發票裡面。它是一個用來滿足法律要求的業界慣例,本身並不是一項法律要求。
發票必填項目裡有兩項與尺寸重量直接相關,而且都是從法規背後的法條 19 U.S.C. 1481 原樣下來的:「貨物所裝包裝件的嘜頭與號碼」,以及「以貨物起運國家或地點的度量衡、或以美國度量衡表示的數量」。
用你當地的度量衡是可以的:公斤與公分用來報美國進口完全沒問題。不能接受的是,一個數量跟它旁邊那份單據對不上。
欄位歸屬表:哪個數字放在哪
| 欄位 | 商業發票 | 裝箱單 | 誰在看 |
|---|---|---|---|
| 發票號碼與日期 | 必填 | 引用即可 | 海關、買方財務 |
| 買賣雙方完整法定名稱與地址 | 必填 | 通常重複一次 | 海關 |
| 貿易條件與指定地點 | 必填 | 不寫 | 海關、買方、保險公司 |
| 單價、單行小計、幣別 | 必填 | 絕不寫 | 海關估價、銀行 |
| 各行的 HS 稅則號列 | 必填 | 選填,寫了有幫助 | 報關行 |
| 原產國 | 必填 | 選填 | 海關、優惠原產地主張 |
| 貨品說明 | 必填,商品名稱與等級 | 必填,可較簡短 | 海關、查驗人員 |
| 數量(件數或個數) | 必填 | 必填,且必須一致 | 海關、買方收貨 |
| 包裝件數 | 必填 | 必填,按箱拆列 | 海關、船公司、倉庫 |
| 包裝件上的嘜頭與號碼 | 必填 | 必填,寫全 | 海關、倉庫、查驗人員 |
| 淨重 | 發票上選填 | 必填,分行列示並合計 | 海關、買方、從量課稅 |
| 毛重 | 發票上選填 | 必填,逐件列示並合計 | 船公司、碼頭、航空公司 |
| 紙箱尺寸 長 x 寬 x 高 | 不寫 | 必填 | 船公司、倉庫、裝載計畫 |
| 總材積(立方公尺) | 不寫 | 必填 | 運費報價、配櫃計畫 |
| 棧板數量與棧板尺寸 | 不寫 | 上棧板時必填 | 船公司、倉庫 |
| 櫃號與封條號 | 不寫 | 裝櫃後補上 | 海關、碼頭 |
| 貨櫃驗證總重量 | 不寫 | 另行向船公司申報 | 碼頭、船長 |
裝箱單與商業發票差別就一條規律:跟價值有關的全部往左,跟實體形態有關的全部往右,兩欄只在四行上重疊——數量、件數、嘜頭、淨重。不一致就是從這四行長出來的。
五個實體欄位怎麼填
包裝件數
要數的是運輸包裝件,不是內盒,也不是銷售單位。如果 24 個彩盒裝進一個出口紙箱,裝箱單上就寫 1 箱,內裝數量寫在獨立的「每箱入數」欄。買方看到 24 件、收到 1 箱,會在有人去核對算式之前就先開一張短交索賠。
零箱單獨列一行。19 箱滿裝 24 個再加 1 箱裝 11 個,是兩行,不是「19.46 箱」。
嘜頭與號碼
箱上刷的嘜頭與單據上打的嘜頭,是同一串字元,一個字元都不能差。這是海關用來把一個實體包裝件與一行紙面紀錄對起來的欄位,也是最常被憑記憶重打一次的欄位。箱號區間——1/20 到 20/20——也歸在這裡,因為倉庫就是靠它確認沒有短少。箱面上到底該有哪些內容,完整慣例見出口紙箱嘜頭。
淨重與毛重
淨重是貨本身。毛重是貨加上它的包裝——紙箱、襯墊、棧板、打包帶。兩者都要上裝箱單,分行列示並給出總計。只要是按重量而非按價值課稅的品項,淨重就還要上發票,而這類品項比多數供應商想的還多。
真正讓出口商跌倒的是第三個重量:船公司實際據以收費的那一個。空運按實際毛重與材積重取大者計費,所以又輕又泡的紙箱是按它佔掉的空間收錢。這套算法在毛重、淨重與材積重裡算過一遍,這也是為什麼你裝箱單上的尺寸不是裝飾。
紙箱尺寸與總材積
外箱尺寸——裝好貨、封好箱、打好帶之後的外圍尺寸——用同一套單位制,固定按 長 x 寬 x 高 的順序,依箱型分別給出。然後給出以立方公尺計的總材積。
量的是裝滿貨的箱子,不是紙箱平張規格。一個標稱 600 x 400 x 300 mm 的紙箱,裝滿後鼓到 615 mm,裝載效率就比你算的差 3 個百分點,而這 3 個百分點就是「最後一排塞不塞得下」與「再付一個櫃的錢」之間的差別。買方會要的那一整套紙箱數據,都在外箱尺寸裡。
驗證總重量
如果這批貨走海運整櫃,還有一個重量,兩份單據上都不會出現。依 201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 SOLAS 修正案,託運人必須提供已裝貨貨櫃的驗證總重量,載明於一份由託運人簽署的運送單證中,並在配艙圖排定之前送到船長與碼頭手上。沒有它,櫃子就不上船——國際海事組織講得很明白:驗證總重量是裝載的前提條件。
允許兩種方法:以校正過的設備秤量整個已裝貨貨櫃,或把每一件貨加上棧板、襯墊與綑綁材料逐一秤重,再加上貨櫃皮重。方法二能不能用,取決於你的裝箱單準不準,因為它就是你的裝箱單,加總而已。
必須對得上的五個數字
| 數字 | 出現在 | 與什麼對不上就出事 |
|---|---|---|
| 數量(件/個) | 發票、裝箱單、提單 | 另外兩者中的任何一個——海關以申報不實處理 |
| 包裝件數 | 發票、裝箱單、提單、VGM 申報 | 船公司在碼頭點出來的件數 |
| 嘜頭與號碼 | 發票、裝箱單、實際紙箱 | 查驗時的實體箱子 |
| 淨重 | 裝箱單,以及按重量課稅時的發票 | 重量證明書(若有簽發) |
| 毛重 | 裝箱單、提單、VGM 申報 | 地磅——而且地磅永遠贏 |
不一致真正咬人的地方
裝箱單與商業發票對不上,不會只在一個地方出事。它在四個地方出事,每一處開的價碼還不一樣。
在碼頭。 驗證總重量與地磅對不上,櫃子就被拉到一旁。代價是一筆複磅費加上一趟錯過的船期,而船期是貴的那一半。
在海關。 美國的進口紀錄人有義務以合理注意申報進口貨物。當發票與裝箱單互相矛盾時,報關行沒辦法在你這套單據上盡到合理注意,報單就卡住,直到你重開單據為止。法律義務在進口商身上,但耽誤掉的時間是你的。
在銀行。 在跟單信用狀項下,銀行是拿單據互相核對,而不是拿單據去核對貨。發票寫 1,240 kg、裝箱單寫 1,204 kg,這在單據表面上就是瑕疵,而瑕疵就足以拒付——即使這批貨本身毫無問題。
在買方倉庫。 收貨只做兩件事:點件數、看嘜頭。其他都是你以後的麻煩;件數對不上,當天下午就是一張短交索賠。
一段可以直接抄的裝箱單區塊
一個箱型一張表。依 SKU 重複這個區塊,最後加總。
| 項目 | 內容 |
|---|---|
| SKU/型號 | ABC-1200 |
| 品名 | 壁櫃,白色,平板包裝 |
| 每箱入數 | 1 組 |
| 箱數 | 20 箱 |
| 嘜頭與號碼 | ORDER 4471 / ABC-1200 / C-NOS 1-20 / MADE IN CHINA |
| 紙箱尺寸 長 x 寬 x 高 | 1,210 x 420 x 180 mm |
| 每箱淨重 | 18.6 kg |
| 每箱毛重 | 21.4 kg |
| 淨重總計 | 372.0 kg |
| 毛重總計 | 428.0 kg |
| 每箱材積 | 0.0915 CBM |
| 材積總計 | 1.830 CBM |
| 棧板 | 2 個棧板,1,200 x 1,000 x 1,150 mm,每板 10 箱 |
這個區塊裡有兩個習慣,省下來的時間比區塊本身還多:全程只用一套單位制;把固定的 長 x 寬 x 高 順序寫在表頭裡,這樣沒有人需要猜 1,210 到底是長還是高。
出單前的一致性核對
- 數量(件/個)在發票、裝箱單與提單草本上完全一致
- 件數在這三份單據上完全一致,而且只數運輸包裝件
- 嘜頭與號碼是從箱面刷嘜稿複製過來的,不是重打的
- 箱號區間涵蓋的正好是這個件數
- 淨重總計等於各行淨重之和
- 毛重總計等於逐件毛重之和
- 紙箱尺寸是在裝好貨、封好口的箱子上量的
- 所有單據上只有一套單位制、一個 長 x 寬 x 高 順序
- 總 CBM 是依最終紙箱尺寸重算的,不是從報價單抄過來的
- 海運整櫃的驗證總重量已備妥並簽署,且與裝箱單總計相符
- 發票為英文,或附有英文譯本,依 19 CFR 141.86(d)
- 發票上載有出口方的具名聯絡人,依 19 CFR 141.86(j)
- 同一份報單有多張發票時,自 No. 1 起連續編號
常見問題
尺寸要寫在商業發票還是裝箱單上?
紙箱尺寸寫在裝箱單上。商業發票依 19 U.S.C. 1481 的要求載明以度量衡表示的數量以及包裝件的嘜頭與號碼,但不載明每箱的 長 x 寬 x 高——船公司、倉庫與裝載計畫,這三方都是從裝箱單上讀這些數字的。
美國海關法規上一定要有裝箱單嗎?
作為一份獨立單據,並不需要。美國法規要求的是發票要以足夠的細節載明每一個個別包裝件內所裝的貨物,依 19 CFR 141.86(e)。裝箱單只是在不把發票變成艙單的前提下滿足這條要求的實務做法,而且每一家報關行都會要,所以這個區分在實務上沒什麼意義。
裝箱單上的紙箱尺寸應該從哪裡來?
從量過的、裝好貨的箱子來,而且要與你規格表和產品圖上的數字同源——不是來自三份各自為政的試算表。把尺寸只存一份、其他地方全部引用的供應商,會徹底擺脫這類對不上的問題;能把量出來的尺寸鎖定在產品照片上、並把同一個數字輸出到規格表、型錄頁與商品主圖裡的軟體,做的正是這件事,比手畫一支箭頭、或比影像生成模型編一個看起來合理的數字都可靠得多。
毛重與驗證總重量有什麼差別?
毛重是一個包裝件連同其包裝的重量,它逐件出現在你的裝箱單上。驗證總重量是整個已裝貨貨櫃連同貨櫃本身皮重的總重量,以秤重或計算方式驗證,並依 201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 SOLAS 要求向船公司申報。一個是單據上的欄位,另一個是這個櫃子能不能上船的前提條件。
買方是美國人的話,裝箱單可以用公斤嗎?
可以。法條允許以起運國的度量衡或美國的度量衡表示數量。公斤與公分用於美國進口是可以接受的。真正造成問題的是兩套混用——發票用磅、裝箱單用公斤,就逼著某個人去換算,而不一致正是從換算裡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