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歐洲買家正在核對的辦公椅座面高度標準不是一個數字,而是一張分成四種椅型的表;椅子若落在你申報的那一型之外,早在訂艙之前的文件審查階段就會被擋下來。這些尺寸由 EN 1335-1 規定,ANSI/BIFMA X5.1 一個尺寸都沒規定。回一句「座高 45–55 cm」就結束的供應商,答的是沒人問過的問題。
以下就是買家手上那張表、每一欄的意思,以及規格表上非寫不可的那四行。
辦公椅座面高度標準:四種類型一次看完
EN 1335-1:2020,Office furniture — Office work chair — Part 1: Dimensions — Determination of dimensions(辦公家具—辦公用工作椅—第 1 部分:尺寸—尺寸的測定),規定了 Ax、A、B、C 四種椅型的尺寸,以及這些尺寸的量測方法。Ax 型與 A 型的調整量最大,C 型最小。標準並沒有說哪一型比較好,它標示的是這張椅子能提供多少調整量——而這正是採購在比較兩份報價之前必須先知道的事。
以下數值單位皆為公釐,取自 EN 1335-1:2020 表 2。
可調尺寸
| 尺寸(可調) | Ax 型 | A 型 | B 型 | C 型 |
|---|---|---|---|---|
| 座面高度 / 坐高 | 400–540,最小調整量 160 | 400–520,最小調整量 130 | 420–510,最小調整量 100 | 430–480,最小調整量 80 |
| 座面深度 | 380–430,最小調整量 70 | 425–450,最小調整量 70 | 425–445,最小調整量 50 | 425 起,未規定最小調整量 |
| 腰靠支撐高度 | 170–300,區間內最小調整量 70 | 170–300,區間內最小調整量 70 | 170–300,區間內最小調整量 50 | 170–300,未規定最小調整量 |
| 兩側扶手墊之間的淨距 | 410–510 | 410–510 | 460–510 | 460–510 |
| 扶手高度 | 200–290,最小調整量 100 | 200–290,最小調整量 100 | 225–250,最小調整量 50 | 200–250,未規定最小調整量 |
固定式替代方案與外圍極限
| 尺寸 | Ax 型 | A 型 | B 型 | C 型 |
|---|---|---|---|---|
| 固定座面深度 | 不允許 | 不允許 | 425–485 | 425 起 |
| 固定腰靠支撐高度 | 不允許 | 不允許 | 170–300 | 170–300 |
| 固定扶手墊間距 | 不允許 | 不允許 | 460–510 | 460 起 |
| 固定扶手高度 | 不允許 | 不允許 | 225–275 | 200–250 |
| 椅背至扶手前端的最大距離 | ≤ 200 | ≤ 300 | ≤ 350 | ≤ 400 |
| 扶手張到最寬時的臀寬淨空 | ≥ 480 | ≥ 480 | ≥ 460 | ≥ 460 |
| 座墊寬度 | ≥ 400 | ≥ 400 | ≥ 400 | ≥ 400 |
| 座墊深度 | ≥ 380 | ≥ 380 | ≥ 380 | ≥ 380 |
這幾欄怎麼讀,不必用猜的
表 2 給每個尺寸的不是兩項資訊,而是四項:一個下限、一個上限、是否允許低於下限、是否允許高於上限,以及——對可調尺寸而言——一個最小調整範圍。
最後那一欄正是供應商會跳過的一欄,也是決定椅型的那一欄。兩張椅子都可以寫「座高 420 至 500 mm」,但只有一張構得上 A 型,因為 A 型要求至少 130 mm 的行程,而那張椅子只有 80。區間與行程是兩條各自獨立的要求,椅子必須同時滿足。
用一句白話讀它: 「A 型座面高度:調整必須落在 400–540 mm 這個範圍內,並且給使用者至少 130 mm 的行程;低於 400 或高於 520 是允許的,不是必須的。」 凡是標準寫明某個尺寸為固定式而非可調式的地方,Ax 與 A 就是不允許——固定座面深度是 B 型或 C 型的特徵,沒有例外。
**辦公椅座面高度標準是「一個區間加一個行程數字」,不是單一的量測值。**兩個都報才算報了;只報一個,等於都沒報。
讓椅子被退件的那四行
來自那些被追問的報價單的現場規律:
- **座高從地面量到坐墊頂面,且坐墊未受壓。**EN 1335-1 連量測方法一起規定——第 1 部分的標題本身就是「尺寸的測定」。捲尺放的位置差 20 mm,就足以把一張椅子推到另一個類型的區間去。
- **只報扶手高度,不報扶手間距。**兩側扶手墊之間的淨距有自己的限值——Ax 與 A 為 410–510 mm,B 與 C 為 460–510 mm——而且固定式只允許出現在 B 與 C 上。指定 A 型卻收到固定扶手的買家,當場就退。
- **座墊寬度與深度用「差不多」帶過。**這兩項是下限而不是區間:寬 ≥ 400 mm、深 ≥ 380 mm,四種類型完全一致。沒有哪一型能讓 370 mm 深的座墊過關。
- **椅背到扶手前端的距離,從來沒被提過。**它是一個最大值——Ax 是 200 mm,一路放寬到 C 型的 400 mm——也是絕大多數型錄從沒聽過的那個尺寸。
如果你做座椅外銷的同時也做別的家具,隔壁品類是同一套功夫:看看吧檯椅與高腳椅的高度差異是怎麼栽在同一類「沒寫清楚的量測慣例」上的。
BIFMA 回答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問題
北美買家一開口就問 BIFMA,供應商往往預設它就是美版的 EN 1335。並不是。
- ANSI/BIFMA X5.1《General-Purpose Office Chairs》(2017 版)是一份性能與耐久性試驗標準。它規定了一整套試驗——椅背強度、座面落體衝擊、扶手強度、穩定性等等——椅子必須撐過去。它不會給你一張公釐表。
- BIFMA G1-2013,也就是針對電腦作業辦公空間家具的人因工程指引,是一份指引文件,其濃縮版「Ultimate Test for Fit」寫的是文字化的適配準則而非數字:使用者「應能雙腳舒適地踩在地面或腳踏上,大腿下緣不受過度壓迫」,軀幹與大腿的夾角「不應小於 90°」,座面應寬到不妨礙使用扶手。這些是真正的人因準則——但沒有任何規定尺寸。
- 歐洲那邊的分工是刻意的:EN 1335-1 管尺寸,EN 1335-2 管安全、強度與耐久性要求(以每天使用 8 小時、使用者體重不超過 110 kg 為基礎),EN 1335-3 管穩定性、強度與耐久性的機械試驗方法。
**EN 1335-1 告訴你椅子該是多大;BIFMA X5.1 告訴你椅子該撐住什麼。**一張椅子可以通過 X5.1 的每一項試驗,卻僅僅因為調整行程一項就構不上 EN 1335-1 的 A 型。對德國買家說一句「已做 BIFMA 測試」,回答的是他們沒問的耐久性問題,尺寸問題依然懸在那裡。
規格表上寫什麼,圖片上放什麼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而供應商通常只做了第一件,還做得不好。
**規格表上,四行。**每一行都扣回辦公椅座面高度標準,以及表 2 裡它的鄰居:
| 欄位 | 就這樣寫 |
|---|---|
| 類型申報 | 符合 EN 1335-1:2020,A 型 |
| 座面高度 | 420–520 mm 可調(行程 100 mm),依 EN 1335-1 量測 |
| 座墊 | 寬 480 mm × 深 430 mm |
| 扶手 | 高度 200–290 mm 可調;兩墊之間淨距 410–510 mm |
**圖片上,把同樣的數字放在視線會落到的地方。*同時比五份報價的買家不會打開五個 PDF,他們掃的是五張照片。一張標了座高區間、座墊寬深與扶手間距的椅子照片,能在買家開口之前就答完第一輪所有問題。麻煩之處在於這些標註必須是對的*:手工畫上去的數字,或是圖片生成工具編出來的數字,看起來跟實測值一模一樣,可等買家的驗貨員拿捲尺量樣品時,它一文不值。能吸附到產品真實邊緣、依已知參照物換算、並依各平台或型錄要求的尺寸輸出的軟體,才能給你一張數字撐得住驗貨報告的圖。這就是一張椅子照片和一張家具規格標註圖之間的差別。
買家拿來對照的底層參考數據,可以看辦公椅標準尺寸頁面,那裡依椅子等級列出常見區間。同一套「寫數字,別寫形容詞」的邏輯也撐著外銷沙發的尺寸怎麼報。
報價前自我檢查清單
- 已申報類型(Ax / A / B / C)並附版本年份——寫「EN 1335-1:2020」,不是「EN 1335」
- 座高同時給出區間和調整行程數字
- 已載明量測慣例(依 EN 1335-1,坐墊未受壓,地面到座面)
- 座墊寬 ≥ 400 mm、深 ≥ 380 mm 在量產樣上確認,而不是在打樣上
- 扶手高度區間和兩墊之間淨距都已列出
- 座面深度、腰靠高度、扶手三項都註明固定式或可調式——固定式即排除 Ax 與 A
- 椅背到扶手前端的距離已對照該類型的最大值核過
- 若買家要的是耐久性而非尺寸,另列一行 EN 1335-2 / EN 1335-3 試驗報告
- BIFMA X5.1 報告只能當耐久性的答案,絕不能當尺寸的答案
- 同一批數字出現在產品圖上,而不只在 PDF 裡
常見問題(FAQ)
歐洲的辦公椅標準座高是多少?
沒有單一數字。EN 1335-1:2020 依椅型分別規定:Ax 型 400–540 mm、A 型 400–520 mm、B 型 420–510 mm、C 型 430–480 mm,各自還有一個最小調整範圍(依序為 160、130、100、80 mm)。只報一個數字、不報類型,正是買家一再回頭追問的原因。
EN 1335 的 A 型、B 型、C 型差在哪?
差在調整量。Ax 型與 A 型要求座面深度、腰靠高度與扶手皆可調,且行程最大;B 型允許上述若干尺寸在規定限值內做成固定式;C 型允許的固定特徵最多,座高行程也最窄(80 mm)。申報錯類型屬於規格錯誤,不是品質抱怨。
BIFMA 有規定辦公椅尺寸嗎?
沒有。ANSI/BIFMA X5.1 是通用辦公椅的性能與耐久性試驗標準,BIFMA G1-2013 是人因工程指引,寫成的是適配準則而不是公釐限值。北美買家若需要尺寸符合性,就必須指名一份尺寸類標準——X5.1 給不了。
規格表上的座高該怎麼量?
依 EN 1335-1 裡的方法量,第 1 部分的標題帶著「尺寸的測定」就是這個原因。除非標準的程序另有規定,否則在椅子未受載的狀態下量到座面,並在規格表上寫明你用的是哪一種慣例。慣例沒寫清楚,是你的數字與買家驗貨報告之間出現 15–25 mm 落差的頭號來源。
一張椅子能同時取得 EN 1335 與 BIFMA 認證嗎?
可以,而且很多都是——它們測的是不同的東西,所以兩份報告是疊加而不是衝突。不能做的是在規格表上拿一個頂替另一個:EN 1335-1 那一行回答「多大」,X5.1 那一行回答「多耐操」。
資料來源與參考
- EN 1335-1:2020 — 辦公家具.辦公用工作椅.第 1 部分:尺寸.尺寸的測定
- EN 1335-1:2020+A1:2022 — 辦公用工作椅尺寸標準的修訂版
- BSI — BS EN 1335 系列:辦公家具.辦公用工作椅(第 1、2、3 部分)
- BIFMA 人因工程指引 — Ultimate Test for Fit,依據 BIFMA G1-2013
- USGBC — 辦公人因標準與指引對照表(BIFMA G1、ANSI/BIFMA X5.1、EN 1335)
- BS EN 1335-2:2018 — 辦公用工作椅安全要求(每天 8 h,使用者體重至 110 kg)
- ANSI/BIFMA X5.1 通用辦公椅 — 性能與耐久性試驗範圍
